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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人大制度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提升海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水平,进一步推动我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开展,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海南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和海南省人大理论研究中心共同组织开展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人大制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中共海南省委总体部署和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以进行前瞻性、创新性、对策性研究为主攻方向,积极建言献策,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促进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贡献。

二、课题类别与课题指南

本次课题为海南省人大制度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人须聚焦课题指南研究方向,可自行设计题目(见附件1)进行申报。研究内容要求围绕人大制度理论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前沿问题展开深入研究,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与创新导向,形成具有创新性、开拓性以及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申请人资格与申请要求

1.课题负责人工作关系在本省,原则上只限一人且必须实质性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项其他课题的申请。其他人员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能参与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请。

3.未完成所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申报人以及近3年内被终止、近5年内被撤项的省级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结项)省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请本次课题。

4.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人大制度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和《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人大制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见附件3)中予以说明。

5.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资助经费与成果要求

1.资助经费。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项。

2.经费预算。经费实行包干制,不需在《课题申请书》中作预算。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教规〔2024〕13号)、《关于实施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包干制的通知》(琼社科〔2025〕4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成果要求。课题要求须以研究报告的形式结题。完成时限为1年,要求1篇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1份3000—5000字的简要报告(简要报告须编发,研究报告通过验收后方可办理结项证书)。研究报告查重率一般不高于15%(含)。

五、申报程序与申报时间

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课题申请书》(3份)和《论证活页》(见附件3)(7份)。《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课题申请书》《论证活页》要求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的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产学研发展中心电子邮箱chanxueyan510@163.com,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的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课题申报校内联系人:曾老师;63219961。

产学研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11日